2024年5月起,抚州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国家卫健委及抚州市卫健委相关通知要求,开展了2024年度全市传染病防治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在此期间,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精心组织,抽调了68名卫生监督员通过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的方式,对随机抽取的138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传染病防治的综合管理、预防接种、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
(上图为工作人员查看消毒记录)
(上图为工作人员查看污水余氯值)
本年度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双随机”抽查结果,评定出“优秀”99家,“合格”37家,另有2家被列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落实国家“双随机”工作制度和逐步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行为,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法律意识,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抚州市疾控中心(市卫监局)表示,将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检查频率,切实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评价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工作相结合,以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管理水平。
来源:医疗卫生监督科
拟稿:帅娜
审核:杨帆
终审:杨鸿杰、饶武敏